8.2 給水-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來源: 作者: 更新于:2022年09月17日 10時 閱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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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給水
8.2.1 冷庫的水源應就近選用城鎮自來水或地下水、地表水。
8.2.2 冷庫生活用水、制冰原料水和水產品凍結過程中加水的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有關規定。
8.2.3 冷卻設備的冷卻水、沖霜水水質應滿足工藝設備對水質及衛生的要求。
8.2.4 冷庫給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冷庫生產設備的冷卻水、沖霜水用水量應根據用水設備確定。
冷凝器采用直流水冷卻時,其用水量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
Q——冷卻用水量(㎡/h);
φi——冷凝器的熱負荷(W);
C——冷卻水比熱容,C=4.1868kJ/(kg·℃);
△t——冷凝器冷卻水進出水溫度差(℃)。
制冰用水量應按每噸冰用水1.1m3~1.5m3計算。
冷庫的生活用水量宜按25L/(人·班)~35L/(人·班),使用時間為8h,小時變化系數為2.5~3.0計算。洗浴用水量宜按40L/(人·班)~60L/(人·班),使用時間為1h計算。
8.2.5 冷庫制冷工藝設備用水的水溫應根據工藝專業提供,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除蒸發式冷凝器外,冷凝器的冷卻水進出口平均溫度應比冷凝溫度低5℃~7℃;
沖霜水的水溫不應低于10℃,不宜高于25℃;
冷凝器進水溫度最高允許值:立式殼管式應為32℃,臥式殼管式應為29℃,淋澆式應為32℃。
8.2.6 冷庫制冷系統冷卻水應采用循環供水。循環冷卻水系統宜采用敞開式。
8.2.7 冷卻塔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冷卻塔熱力性能應滿足設計對水溫、水量及當地氣象條件的要求;
風機設備應選用效率高、噪聲小、運轉安全可靠、耐腐蝕、符合標準的產品;
冷卻塔體、填料的制作、安裝應滿足國家有關產品標準的相關要求;
冷卻塔運行噪聲應滿足環保要求。
8.2.8 計算冷卻塔的最高冷卻水溫的氣象條件,宜采用按濕球溫度頻率統計方法計算的頻率為10%的日平均氣象條件。氣象資料應采用近期連續不少于5年,每年最熱時期3個月的日平均值。
8.2.9 冷卻塔循環給水的補充水量應根據工藝提供資料進行計算,當資料不全時,宜按冷卻塔循環水量的2%~3%計算。
8.2.10 蒸發式冷凝器循環冷卻水系統宜對循環水進行除垢、防腐及水質穩定處理。
8.2.11 蒸發式冷凝器循環冷卻水運行水質標準宜滿足表8.2.11的要求。
8.2.12 蒸發式冷凝器循環冷卻水的補充水量應符合下列規定,當缺少資料時,可按循環水量的1%~3%進行計算。
蒸發式冷凝器補水量宜按下式計算:
qzb=qz+qs (8.2.12-1)
式中:
qzb——蒸發式冷凝器補水量(m3/h);
qz——蒸發水量(293kW排熱量約為7.57kg/min);
qs ——蒸發式冷凝器的風吹、滲漏等損失水量,一般按蒸發水量的10%計算。
蒸發式冷凝器用水量宜按下式計算:
qr=qzb×T (8.2.12-2)
式中:
qr—蒸發式冷凝器日用水量(m3/d);
qzb—蒸發式冷凝器補水量(m3/h);
T——用水時間,一般T=10h~16h。
8.2.13 寒冷和嚴寒地區的循環給水系統應采取下列防凍措施:
在冷卻塔的進水干管上宜設旁路水管,并應能通過全部循環水量;
冷卻塔的進水管道應設泄空水管或采取其他保溫措施。
8.2.14 制冷壓縮機冷卻水進水宜設過濾器,出水管上應設水流指示器,進水壓力不應小于69kPa。
8.2.15 冷庫沖霜水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空氣冷卻器(冷風機)沖霜水宜回收利用,沖霜水量應按產品樣本規定,沖霜淋水延續時間應按每次15min~20mim計算。
速凍裝置及對衛生有特殊要求冷間的冷風機沖箱水宜采用一次性用水。
空氣冷卻器(冷風機)沖霜配水裝置前的自由水頭應滿足冷風機產品要求,但進水壓力不宜低于49kPa;當冷間內布置多臺冷風機時,沖霜給水應采用相應的平衡指施,并應保持各臺冷風機水量、水壓基本一致。
冷庫冷間沖霜水系統采用電磁(電動)閥時,宜就近設置,閥前應設置泄空裝置,當環境溫度低于0℃時,應采取可靠的防凍措施。
沖霜、融霜給水管應有坡度,并應坡向空氣冷卻器(冷風機)或泄水裝置,常流水管道排入沖霜排永管道時應設水封。
8.2.16 冷庫內生活用水給水管材選用宜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的有關規定,制冷系統循環水系統、沖霜水系統宜選用焊接鋼管或鍍鋅鋼管。
8.2.17 冷庫內生產、生活用水應分別設水表計量,并應有可靠的節水、節能措施。
8.2.18 冷庫庫區綠化、車輛清洗、循環水系統補充水等用水可采用城市雜用水或中水作為水源,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的有關規定,城市雜用水或中水管道應有明顯標記。
條文說明
8.2.2 本條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對食品加工用水水質的要求制定的。
8.2.3 本條未對生產設備的冷卻水、沖霜水水質做硬性規定,可根據各冷卻設備對水質的要求確定。如對衛生有特殊要求的速凍裝置和存放食品冷間的沖霜水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的規定。對其他用水設備的補充水,有條件時可采用城市雜用水或中水作為水源,其水質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的規定。
8.2.4 本條對冷庫給水系統的設計用水量標準提出了要求,冷庫生活用水及洗浴用水量是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中工業企業建筑的相關用水定額制定的。
8.2.5 本條對沖霜水水溫只做了下限的規定,根據對相關冷庫沖霜給水、回水管道的測定資料,當水溫不低于10℃時,冷庫管道長度在40m內流動的水不會產生冰凍現象。考慮到目前國內情況及今后發展趨勢,有條件時可適當提高水溫,以縮短沖霜時間和減少沖霜水量,但水溫不宜過高,如超過25℃時容易產生水霧。
8.2.6 從節能、節水角度考慮應提倡循環供水,但南方地區靠近江河的冷庫,若水源充足,水質滿足要求,可直接使用。
8.2.7 本條提出了冷卻塔的選用原則,應根據具體工程實際進行選用,特別是在節能、節水及噪聲控制方面應滿足相關要求。
8.2.8 本條規定按濕球溫度頻率統計方法計算的頻率為10%的日平均氣象條件,在冷庫工程設計中是恰當的。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循環水冷卻設計規范》GB/T50102中規定,冷卻塔的最高冷卻水溫氣象條件宜按濕球溫度頻率統計方法計算的頻率為5%~10%的日平均氣象條件計算。
在冷庫工程設計中采用近期連續不少于5年,每年最熱3個月(一般為6、7、8三個月)頻率為10%時的空氣干球溫度及相應的相對濕度作為計算依據,可以滿足工藝對水溫的要求。
8.2.9 冷卻塔的水量損失包括蒸發損失、風吹損失、滲漏損失、排污損失。蒸發損失:根據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循環水冷卻設計規范》GB/T50102中冷卻塔蒸發損失水量公式計算,當氣溫為30℃,冷卻塔進出水溫差為2℃時,蒸發損失率為0.3%。風吹損失:現行國家標準《工業循環水冷卻設計規范》GB/T50102中規定,機械通風冷卻塔(有除水器)的風吹損失率為0.2%~0.3%,有的資料規定為0.2%~0.5%,而冷庫設計中常用的中、小型機械通風冷卻塔一般均未裝除水器,尚無風吹損失水量資料。考慮到無除水器水量損失會增加,其風吹損失率按大于1%計。滲漏損失:具有防水層護面的冷卻塔的集水池中的滲漏一般可忽略不計。排污損失:損失水量占循環水量的0.5%~1.0%或更大。根據冷庫設計多年的實際用水情況和各項損失累計,本條規定補充水量為冷卻塔循環水量的2%~3%。
8.2.10 目前多數冷庫冷卻設備采用了蒸發式冷凝器。蒸發式冷凝器以水和空氣作為冷卻介質,利用部分冷卻水的蒸發帶走氣體制冷劑冷凝過程放出的熱量。當水蒸發時,原來存在的雜質還在水中,水中溶解的固體濃度也會不斷提高,如果這些雜質和污物不能有效控制,會引起結垢、腐蝕和污泥積聚,從而降低傳熱效率,不節能,并會影響設備的壽命和正常的運行,因此,需采取除垢、防腐及水質穩定處理措施。但由于地域不同,水質各異,可根據各地具體情況確定,本條未做硬性規定,至于選擇哪種處理方法應考慮便于操作管理并通過技術經濟比較確定,目前蒸發式冷凝器除垢一般推薦采用物理法進行處理,主要是避免采用化學方法時發生對設備腐蝕的情況。
8.2.11 蒸發式冷凝器循環冷卻水運行水質標準是指導循環冷卻水運行的一個重要指標。水質標準數據是根據有關蒸發式冷凝器設備要求及相關工程實例結果提出的,不同產品的蒸發式冷凝器有不同要求,本條提出的水質標準應為基本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按其產品要求進行控制。
8.2.12 蒸發式冷凝器主要是通過冷卻水潛熱來完成換熱的,所以具有節水、節能等優點。根據相關工程蒸發式冷凝器實驗資料和調研實際運行項目的補水情況,每293kW排熱量約需7.57kg/min的蒸發水量,這不包括蒸發式冷凝器的風吹、滲漏等損失,但這部分水量較少,可在計算出的蒸發水量中適當增加一部分(一般可按蒸發水量的10%計)。
蒸發式冷凝器開啟的時間關系到冷庫項目的總用水量。對周轉性、生產性冷庫,進出貨比較頻繁,機器開啟相對長一些,一般為16h;對儲備性冷庫,機器開啟一般在晚上,時間在10h左右。計算時應根據冷庫性質和工藝要求的機器運行時間來具體確定。蒸發式冷凝器的補充水量損失主要包括蒸發損失、滲漏損失,未考慮排污水量。當蒸發式冷凝器水處理采用排污法時,蒸發式冷凝器補充水量為循環水量的5%~10%。
8.2.13 在冷卻塔進水干管上設旁路水管,能通過全部循環水量,使循環水不經過冷卻塔布水系統及填料直接進人冷卻塔水盤或集水池,冬季冷卻效果能滿足要求。這項措施已在我國及美國、英國等作為成熟經驗普遍實施。
循環水泵至冷卻塔的循環水管道一般為明敷,在管道上要安裝泄空水管,當冬季冷卻塔停止運轉時,可將管道內水放空,以免結冰。
8.2.14 本條是對水冷式制冷壓縮機冷卻水設施提出的基本要求。
8.2.15 本條是對冷庫沖霜給水系統提出的基本要求。目前空氣冷卻器除霜形式很多,有水沖霜、熱氣融霜、電融霜等,本標準規定采用水沖霜的稱為“沖霜水”,其他形式除霜的稱為“融霜水”。
8.2.16 根據冷庫低溫的特點,制冷系統循環水系統、沖霜水系統宜選用耐凍的焊接鋼管或鍍鋅鋼管。
8.2.17 本條是為了對冷庫用水進行科學計量考核而制定的。
8.2.18 本條主要是從節能減排方面考慮的。綠化、車輛清洗、循環水系統補充水等用水采用城市雜用水或中水作為水源能滿足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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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發布國家標準-《冷庫設計標準》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21-07-30 [引用日期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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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結構-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建筑-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引用標準名錄-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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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通風-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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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 排水-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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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庫房-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7.2 制冷機房-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7.1 供配電-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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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規定-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3.基本規定-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1.總則-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2.術語-冷庫設計標準 GB50072-2021
- 5.4防護及涂裝-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5庫房的構造要求-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4庫房的防潮隔汽-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3庫房的保溫隔熱-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2庫房的布置-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1庫址選擇與總平面布置-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
- 5.2荷載-冷庫設計規范GB50072-2021
- 前言-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4.6制冷機房、變配電所和控制室-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
- 5.3材料-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
- 5.1一般規定-冷庫設計標準GB50072-2021